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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三强三优】周村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“三合一”持续发力,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
被告人宫某某系青岛某服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2019年至2022年,被告人宫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,伪造“斐乐”“耐克”等注册商标的刺绣,后销售给李某、管某等人。经统计,被告人宫某某伪造并销售注册商标的刺绣共计279082个,非法经营数额616991.9元。
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近年来,周村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作用,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,2024年上半年,共审理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件,对1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。同时,优化审判资源配置,综合运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保护手段,使“三合一”审判机制落到实处,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。
下一步,周村区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审判专业能力,推进知识产权“三合一”审判审理机制改革走深走实,提高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效能,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护航辖区经济发展。
编辑:王瑛珞
审核:张 喆
签发:马香军